您在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对粮食烘干作业用气价格进行分类施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提得非常及时,针对性很强,具有建设性。我委十分重视本
1.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的意见》,我市格外的重视粮食烘干能力建设,为保障粮食生产持续加大对粮油类生产机械的政策扶持力度。如秀洲区根据乡村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农机新产品推广应用等需要,对符合区级产业导向的水稻插秧机、谷物烘干机、秧苗移栽机、打(压)捆机等农业机械实行省级累加定额补贴,最高补贴额可达60%。平湖市谷物烘干机实行省级累加定额补贴,最高补贴额可达50%。近年来,我市充分的发挥农机购置补贴的导向作用,不断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在粮食烘干环节,截至目前,全市建有烘干中心176家,烘干机达1389台,批次烘干能力达2.39万吨。
2.嘉兴市区域的农业项目使用天然气主要是暖棚的加热设备和粮食储运的烘干设备,在使用环境和条件方面与工业用燃烧器类似,目前项目也按照工业用燃气燃烧设备设计,未曾发现存在有技术条件不满足或设计规范与使用条件冲突的情况,安全运作状况良好。目前现行的《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燃气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作业规程》等天然气安全使用规范,完全满足农业用天然气设计、运行安全管理需求。
1.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和《浙江省城镇燃气价格管理办法》(浙价资〔2018〕127号)等办法,天然气分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没有设置农用、工业用等分类。
2.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规定,辖区内公共管网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上游气源价格和输配气价格构成,并随上游气源价格变化联动调整。近年来因上游气源价格持续上涨过快,推高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市发展改革委根据上游气源价格变动情况,于2023年出台了《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嘉兴市区及港区非居民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将非居民天然气价格从4.619元/立方米调整为4.2元/立方米,从2023年4月1日执行。
针对您提出的“探索建立粮食生产用气政策机制、建立烘干等粮食产业用气引导政策、建立农业用天然气安全使用规范”等建议,我们格外的重视,多次与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燃气企业等对接沟通。针对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研究,加强完善我市天然气价格政策,稳步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探索提出粮食生产用气分类政策的建议,积极向上反映。随着农业领域天然气利用方式的发展变化,适时建立农业用天然气专项管理规范。
二是积极协调,推动城燃企业多渠道组织低价气源,切实降低最终用户用气成本。
三是严格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供气行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取消不合理收费,逐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天然气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