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航成粮食有限责任公司烘干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指定地点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响应单位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单位(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
(4)响应单位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
(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响应单位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1.时间:2024年07月02日至2024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材料加盖专用章):
(4)响应单位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单位(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证明材料。
(5)响应单位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证明材料。
(6)未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提供由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2.37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